南方企业关注知识产权

  2006/1/15  上海报  阅读:2324
一件新产品推向市场,厂家最怕的是被人仿冒,因此往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现在,厂家更多的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2005中国(中山)红木古典家具展览会”上,记者看到,合兴等企业的展出产品上放着“专利产品,仿旧冒必究”的牌子,中飞总经理也对记者说,他们的新产品都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在福建仙游,这种情况更加普遍,企业老总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浓。他们往往三管齐下:商标注册,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版权登记。吴氏屏艺坊的吴玉伯、福旺家私厂的王福旺等老板,都拿出“三证”向记者展示,他们把维权的希望寄托在“三证”上面。企业老板对知识产权的关注无疑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否这样就很“安全”了,还是值得探讨的。在广东美联公司,记者看到了他们的一百多件专利证书,但当记者问及是否可以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时,有关方面负责人不住地摇头。他向记者介绍说,这些证书好像是给自己一个安慰,表现一下企业的设计创新能力,真正用它维权,实际上很难。一难是难在对方是否侵权的界定上,尤其是仿古家具,其精髓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你在某些枝节是做了些改动,是否确实称得上是你的独创?这很难说。再者即使是你的“创意”,但我在你的“创意”基础上又能有些改动或某一点与你的不完全一致,能否就算是侵权?这也是很难说。二难是难在维权成本上,打这种官司耗时费用,花了很多钱还纠缠不清,往往得不偿失,国内一家知名红木家具企业的老总提起维权,更是用“能气死你”来形容,他说,如果让你摊上个别“不正之风”的,谁塞钱多就向着谁说话,就更麻烦了。中山市红木家具技术研发中心高级顾问曹新民就对企业老板讲,申请专利的同时,在行业媒体上做产品广告可能会有更好的保护效果,因为不仅可以直观地宣传产品,同时也可以起到更有效的震慑作用,一旦有人侵权,立刻会引起广泛的注意,对侵权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心理压力。但不管怎样,企业老板关注知识产权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值得推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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