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紫檀”与“大叶紫檀”名称由来的真相

  2013/1/10 9:49:00  胡晓鹏博客   阅读:10695

    1996年,有人从马达加斯加进口了一种木质坚硬,其心材新切面呈橘红色,久转为深紫色,其纹理特征与我国古典家具中所用紫檀木较相近,此木经故宫研究院鉴定为紫檀木。从此“某某贸易部经过艰辛努力,终于从印度洋岛屿的密林中发现紫檀木种,并购回数百吨紫檀原材,这是明清以来首次大批进口紫檀原材。经北京故宫博物院明清古典家具专家鉴定,确认是中国明朝时期使用过的老紫檀木,从而否定了百年来真正紫檀早已绝迹的说法”的消息被大肆传播。很多人开始囤购这种“紫檀木”并购买这些“紫檀”制作的家具或工艺品。

小叶紫檀原木

图:小叶紫檀原木

大叶紫檀

图:大叶紫檀

    这则消息当时在杂志、电视广告、国际互联网中称这种所谓的“紫檀木”为明清皇家广泛使用,故宫中的许多紫檀家具就是使用的这种所谓的“海岛性紫檀”(其实“植物分类学”中根本没有这种植物,纯属杜撰)。结果惊动了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于是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通知马达加斯加政府停止采伐紫檀木和紫檀贸易。

    之后马达加斯加向联合同环境保护组织递交书面报告,说明本国不产紫檀木、其出口到中国及其它国家的深色硬木均不是紫檀木。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还特地请法国热带木材研究所专家到马达加斯加考察并起草了一份详细报告交给联合国,证实马达加斯加的报告属实。马达加斯加为了纠正误导,正式将“卢氏黑黄檀”的全部资料提供给中国林业研究部门,从此真相大白。

    但事已至此,对于这种木材,在国内已是囤的囤,买的买。事情的真相对一些人的信誉、利益构成了很大威胁。几个人的想法或是利益,竟然成了一个国际玩笑,面对真相,又该如何化解这一尴尬境地呢。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木国家标准(红木GB/T 18107-2000)匆匆出台,国家红木标准规定了5属8类33种木材品种为红木。其中就包括了这种本不是紫檀的“紫檀木”。将其归为黄檀属中的黑酸枝木,学名为“卢氏黑黄檀”。这样一来,这“卢氏黑黄檀”也就成为了红木,成为了名贵木材。但这毕竟使它从紫檀变成了酸枝木,落差还是比较大的,于是,真正的紫檀木(檀香紫檀)便多出了一个叫法“小叶紫檀”。为什么要叫“小叶紫檀”呢,因为还有一个“大叶紫檀”的叫法要存在,就是这黑酸枝类的卢氏黑黄檀。

    2001年,曾有人将这一颠倒黑白的过程公开过,其实当时已有很多人了解“卢氏黑黄檀”的真相了,现在看来,对此事真相了解的人并不多。提及“小叶紫檀”与“大叶紫檀”名称的由来,多数人还只是蒙蔽在所谓的:“小眼儿紫檀与大眼儿紫檀的儿话音演变论”的美好故事里。


(中国木材网·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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