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1月以来,湖南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累计完成集体林地确权1195.21万公顷,林权发证1191.43万公顷,调处山林权属纠纷39.60万公顷,确权率、发证率、调处率分别达99.7%、99.4%和94.3%。全省还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的配套改革,先后建立了106个林权交易机构和101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75亿元,将全省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行政事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近2万名基层林业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
(中国木材网·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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