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木材保护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市翔菲市场调研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怡黄木业有限公司,上海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成都大亚商贸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木业商行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以明,李洪帆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江小成,陈琪,林允熙,朱电奎
人造板经销商等级划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经销商和经销商铺的等级划分、划分依据和划分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人造板销售的经销商和商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HJ 571-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整规办发[2007]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造板经销商(wood-based panel distributor)
为人板生产企业提供销售服务,具有一定规模、具有2家以上分店的独立法人单位
人造板经销商铺(wood-based panel store)
为人造板生产企业提供销售服务,小型的独立法人单位
4 等级划分
人造板经销商和经销商铺的划分为四个星级: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五星为最高等级。
5 等级划分依据
人造板经销商和经销商铺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为企业综合素质、财务能力、管理水平、竞争力状况、产品信用(服务)状况、社会责任信用记录、企业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因素。
6 等级划分指标
6.1 各等级人造板经销商和商铺的环境保护标准应符合HJ 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的规定和要求。
6.2 各等级人造板经销商和商铺销售的人造板产品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的规定和要求。
6.3 人造板经销商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4 人造板经销商及经销商铺经销的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产品应经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认定的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法的抽检检测报告。
6.5 各等级人造板经销商的其他评定指标应符合表1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1 人造板经销商等级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级别 | |||||
五星 |
四星 |
三星 |
二星 | |||
综合素质 |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
八年以上 |
五年以上 |
三年以上 |
两年以上 | |
贴面板年生产能力(万m³) |
8 |
6 |
- |
- | ||
年人造板流通量(万m³) |
〉30 |
〉15 |
〉10 |
〉5 | ||
财务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不高于60% | ||||
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 |
有健全的生产、财务、统计、技术、产品质量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 ||||
质量管理 |
有企业标准并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按标生产,并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跟踪、改进制度 | |||||
网络推广水平 |
使用互联网进行企业及产品的推广 | |||||
信息管理工具 |
使用ERP、IBM等信息管理工具 |
使用信息管理工具 | ||||
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管理 |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 |||||
清洁生产 |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
- | ||||
竞争力状况 |
年均产值增长率 |
〉15% |
〉10% |
〉5% |
〉3% | |
经销店铺数量 |
〉20 |
〉15 |
〉10 |
〉5 | ||
物流库面积 |
〉3万m2 |
〉1万m2 |
〉5000m2 |
〉1000m2 | ||
模式创新水平 |
具备营销、渠道、合作、专利模式创新及品牌升级能力并实施 | |||||
学习能力 |
具备组织参加培训、接受咨询的能力并实施,企业是学习型组织并注重人才的引进 | |||||
网络商铺 |
有 |
有 |
- |
- | ||
产品信用(服务)状况 |
质量管理体系 |
ISO9001 |
ISO9001 |
具有健全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
具有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 |
售后服务体系 |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机制 |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机制 |
具备售后服务体系 |
具备售后服务体系 | ||
社会责任信用记录 |
环境管理制度 |
具有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 |
具有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 |
具有环境管理制度 |
具有环境管理制度 | |
公益活动 |
自觉履行社会公益义务,无逃避社会公益活动的记录 | |||||
企业信用记录 |
协会工作参与情况 |
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有关活动,积极缴纳会费 | ||||
企业荣誉 |
获得荣誉并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 |||||
企业宣传 |
正确使用商标、广告宣传等,杜绝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 |||||
生产商的评价记录 |
优秀 |
良好 |
较好 |
好 | ||
采购商的评价记录 |
优秀 |
良好 |
较好 |
好 | ||
不良信用记录 |
产品抽查不合格记录 |
≦1 |
≦2 |
≦3 |
≦4 | |
生产商投诉记录 |
无 |
无 |
≦1 |
≦2 | ||
采购商投诉记录 |
无 |
无 |
≦1 |
≦2 | ||
注: |
经销店铺数量和物流库面积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 |||||
6.6 各等级人造板经销商铺的其他评定指标应符合表2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2 人造板经销商铺等级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级别 | ||||
五星 |
四星 |
三星 |
二星 | ||
综合素质 |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
五年以上 |
三年以上 |
两年以上 |
一年以上 |
年人造板流通量(m³) |
〉10000 |
〉8000 |
〉5000 |
〉4000 | |
财务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不高于75% | |||
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 |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用工制度 | |||
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管理 |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 ||||
网络推广水平 |
使用互联网进行企业及产品的推广 | ||||
竞争力状况 |
产值年均增长率 |
〉10% |
〉8% |
〉5% |
〉3% |
是否有稳定的客户 |
是 |
是 |
- |
- | |
模式创新水平 |
具备营销、渠道、合作、专利模式创新及品牌升级能力并实施 | ||||
学习能力 |
具备组织参加培训、接受咨询的能力并实施,企业是学习型组织并注重人才的引进 | ||||
网络商铺 |
有 |
有 |
- |
- | |
产品信用(服务)状况 |
质量管理体系 |
具有健全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
具有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
-- |
-- |
售后服务体系 |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具备售后服务体系 |
具备售后服务体系 |
具备售后服务体系 | |
企业信用记录 |
企业宣传 |
正确使用商标、广告宣传等,杜绝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 |||
上级经销商的评价记录 |
优秀 |
良好 |
较好 |
好 | |
采购商的评价记录 |
优秀 |
良好 |
较好 |
好 | |
不良信用记录 |
产品抽查不合格记录 |
≦1 |
≦2 |
≦3 |
≦4 |
上级经销商投诉记录 |
无 |
无 |
≦1 |
≦2 | |
采购商投诉记录 |
无 |
无 |
≦1 |
≦2 |
(责任编辑:黄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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