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质量要求等9项木材标准通过审查

  2014/8/27 9:12:00  木材工业研究所  阅读:7436

    2014年8月13-15日,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主办的“《室内用化学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等9项木材标准审查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质检、企业等43个单位、84人次参会。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虞华强副研究员主持会议。

    《室内用化学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热处理木材鉴别方法》、《改性木材的分类与标识规范》、《有机型木材防腐剂分析方法 三唑及苯并咪唑类》、《木材构造术语》、《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质量要求》、《户外涂饰木材表面质量等级与评价方法》、《户外涂饰木材表面耐候性试验方法》等8项国家标准和《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试验方法》1项林业行业标准归口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是国家质检行业公益专项“‘双打’中林业相关产品检验鉴定技术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旨在为打击假冒木材产品提供标准支持。

    审查会对《室内用化学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等9项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各起草小组负责人分别详细介绍了各自标准的编制说明及意见汇总处理。各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对各起草小组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各项标准“送审稿”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标准文本进行了认真地质询和讨论,并对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与会委员对9项审查标准进行了评议和投票。本次审查的9项木材标准全部通过审查。会议要求起草小组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对相应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完成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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