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胶合板双反税率274.9%,是越南多数企业的两倍

  2026/8/14 7:00:56    阅读:297

      近期,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对华硬木装饰胶合板反倾销与反补贴终裁公告,同步完成对中国、印度尼西亚、越南三国相关产品的双反税率最终裁定。

      根据终裁结果,中国硬木胶合板生产商与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最终锁定为187.27%,经补贴抵消调整后实际适用的现金保证金率为185.96%;反补贴税率裁定为88.96%,叠加后综合税率达到274.92%。

      由于中国企业未参与应诉,美国商务部依据"可获得的不利事实推定"规则确定了上述税率。

      越南相关产品最终反倾销税率定为90.12%,经调整后保证金率为84.95%;反补贴税率方面,Junma Phu Tho Co., Ltd. 被裁定165.39%,其余企业均为47.68%,综合税率范围落在132.63%至250.34%之间。

      印度尼西亚各企业税率差异显著,反倾销税率方面,PT Mustika Buana Sejahtera为84.94%,PT Sengon Indah Mas/PT Java Wood Industri为23.88%,PT Wijaya Cahaya Timber为15.40%,其他未单独列名的出口商统一适用18.10%;反补贴税率区间为4.22%至128.66%,各企业综合关税区间约为28%至213.6%。

      据本案正式申请方"硬木胶合板公平贸易联盟"(Coalition for Fair Trade in Hardwood Plywood)公开信息,本次裁决覆盖的产品为硬木及装饰胶合板,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412项下179个子目,不涉及实木或工程硬木地板、结构胶合板、成品家具(含整装家具)、成品台面以及其他多项列明产品。

      相关关税措施将在后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完成最终损害裁定后正式生效。最终裁决预计将于8月公布。若ITC作出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正式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相关关税措施将持续有效,并每5年接受一次日落复审,直至裁定撤销。若裁定为否定,调查程序将终止,已缴纳的保证金和担保将被退还或注销。

相关木业资讯

电脑版 | 触屏版